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范围及申报审核发放流程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13 17:54:57

     一、补贴范围

凡持有龙南市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均属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80至84周岁每人每月50元;85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

高龄老人申领长寿补贴,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样表附后),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银行账号及复印件和1寸(3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8寸(1张)手持近期杂志或挂历彩色照片。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审核

村(居)委会收到申报表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要对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审核意见,并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确认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材料上报乡(镇)。

   (三)审批

乡(镇)要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批,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乡(镇)所有申报对象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到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乡(镇)提出审批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材料一份及汇总表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四、年审核查

乡镇要对辖区内在领高龄老人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对各村(居)委会要采取“集中审核和分散审核”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村(居)委会老年人进行集中审核。针对老年人的不同情况,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进行年审,确保高龄老人补贴不多发,不漏发,不错发。年审数据要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年审由市民政局统一时间组织实施。

    五、资金筹措和发放

   (一)资金筹措

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设立老龄长寿补贴专户,实行专项管理。

   (二)资金发放

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按月核发,市民政局应及时将核定批准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月及时据实拨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使用社会化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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