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市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27 15:59:49
2025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填报单位: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2年3月22日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5年11月27日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龙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25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龙南市永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某某
现决定给予龙南市永顺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11月24日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3日内停产停业;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注:1、表中涉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作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2、如违法行为人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处罚对象名称栏内填写“(经营者姓氏)+场所名称”,如“(刘某)好又多购物广场”,法定代表人名称栏填写“/”;3、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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