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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7-02 16:59:17

张玖玖、曾小锋、陈日娣、廖火旺、赖庆福代表:

们好,们提出的《关于夹湖乡三门村至全南县金龙镇树垇公路列入县级公路建设、管养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农村公路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建议所提及的三门村至全南金龙镇由村道三门-全南、三门村委会至乌石埂组成,全长3.7公里,该两条农村公路已完成硬化改造水泥路面,宽3.5米。根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村道的管理和养护等相关工作。”由夹湖乡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养护,现阶段列入县道管养范围,不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该道路特别是村道三门至全南紧临大广高速,四次下穿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受限,主要作为三门村群众至全南的便捷通道,三门村连接乡政府、县道夹杨公路另有乡道夹湖至三门公路。在6.10”洪灾期间夹杨公路受阻的情况下,保障夹湖乡对外交通联系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因为线路地形复杂、条件受限暂时难以升级改造。对于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我局将积极支持夹湖乡人民政府争取申报年度村道安保工程及错车道建设计划项目,协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和筹措配套建设资金,争取上级下达建设计划,尽早完成工程建设和保障沿线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局继续加大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建设计划,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快速、便捷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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