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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解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等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01 09:50:00

10月29日,我市召开关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为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考核指南》和《考核大纲》适用范围为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监督抽考,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内容为食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规定:A、B级主体的抽考对象合格分数线为90分,C、D级主体的抽考对象合格分数线为85分。

监督抽考工作可以单独组织进行,也可以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工作结合进行,抽考方式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可组织集中考试,也可现场分别进行。监督抽考不合格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立即采取措施整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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