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龙南市强化监管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出现“三转变”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06 10:01:00

江西日报社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讯  全媒体记者陈远路报道:近年来,龙南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工作目标,积极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职责,创新工作思路,找准问题关键,强化监管措施,促使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出现“三转变”。

从被动治到主动治转变。以前由于矿山企业对履行生态修复工作义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总认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是一项既费时费钱费力,又影响生产效益的麻烦事,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时普遍存在被动应付式治理,治理进度及效果难以达到规范要求,《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龙南市自然资源局以该地方法规贯彻实施为契机,采取召开矿山企业矿业法规知识培训会、深入矿山企业开展《条例》宣传并赠送《条例》单行本、在工作巡查中对矿山企业的修复治理进行现场指导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提高了矿山企业对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地调动了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辖区内的鲁地矿业从2年前生态修复比较被动落后局面,到积极主动成功创建绿色矿山是这一转变的生动体现。

从减存量到控增量转变。由于历史原因,龙南市几十年前粗放式、低水平、小规模矿山开采遗留了较大规模的废弃矿山,为了尽快解决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问题,龙南市多方筹集资金3亿多元,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一系列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截至2023年底,全市完成了1万多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实现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存量清零。同时,龙南市认真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理念,坚持“边生产,边修复”的原则,要求所有持证矿山严格按照“二合一”生态修复方案、年度修复计划开展生产和生态修复治理,以“损毁多少就要治理多少”为监管目标导向,督促矿山企业基本保持损毁面积与治理面积相平衡,严格控制矿山修复治理欠账增量。

从单一治到融合治转变。为了提高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效能,改变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只采用植树种草单一治理措施,龙南市坚持保护第一、和谐开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对地处县城近郊省级重点保护文物玉石仙岩周边的废弃矿山治理,积极探索“保护与开发并重、生态修复与文化旅游相融”的废弃矿山治理发展新路,在前期规划设计阶段与玉石仙岩环境综合治理及景区规划建设相衔接,遵循“六宜”原则,通过对风景区周边废弃采石场危岩清理、喷播草籽、植树种草、采坑重塑利用、修筑排水沟等一系列治理措施,做好矿山治理同时突出“阳明圣地”文化和龙南客家风情主题主线,实现在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后充分展示“生态 文化”魅力,使矿山生态修复与阳明心谷文旅开发形成有机融合,成为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参观点之一,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同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57.15亩。在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从单一治理转变为融合治理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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