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31日,我市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金额为50,670.86万元,其中:直达资金50,670.8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0万元。收到资金后,我市立即分配给相关预算单位和受益主体使用,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分配率达到100%。支付金额为0万元,其中:直达资金支付6065.5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付0万元。支付进度12%。其中:直达资金支付率12%,参照直达资金支付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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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31日,我市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金额为50,670.86万元,其中:直达资金50,670.8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0万元。收到资金后,我市立即分配给相关预算单位和受益主体使用,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分配率达到100%。支付金额为0万元,其中:直达资金支付6065.5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付0万元。支付进度12%。其中:直达资金支付率12%,参照直达资金支付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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