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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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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支持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八)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办理有关人员调配、转移手续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宣传职业病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培训机构。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龙南市劳动监察局(非独立核算)、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10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95人。实有人数小计10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2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9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0,遗属人数小计4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26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46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42.6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26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466.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89.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9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6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58.5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987.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1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4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4万元;其他支出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8.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资本性支出58.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万元;其他支出987.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46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42.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1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8.84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760.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6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58.5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88.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3.0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24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为: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就业帮扶车间运行费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立项依据:赣扶字[2019]15号、龙人社发〔20231号。

实施主体:龙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对已认定并保留的扶贫车间发生的房租水电等运行费进行补贴,按每个扶贫车间500/月的基数,每吸纳1名拥有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务工按50/月的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全年合计最高2万元。

实施周期202401-202412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8.2万元。

绩效目标促进帮扶车间正常运行,维护生产,保持盈利,帮扶更多的脱贫劳动力就业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1.0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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