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全市卫生健康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 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 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八)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制定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保障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龙南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艰苦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l.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 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加强对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与联合处置。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 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内设处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医政医管药政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5人,事业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4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4人。离休人数小计××人,退休人数小计36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29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28万元;其他收入2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70.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29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1.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0.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65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其他支出2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8万元;其他支出2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0.88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万元;其他支出2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03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02元;住房保障支出3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0.88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2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0.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65万元、资本性支出1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37.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8.28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经费、幼儿入托补贴补助、。适龄女生接种HPV病毒疫苗项目经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健康教育宣传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健康教育宣传经费”项目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普及全民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
⑵立项依据: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普及全民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的,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全市人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健康知识不断丰富,健康行为逐步养成。
⑶实施主体: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⑷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改变个体和群体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健康教育骨干进行定期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二要夯实工作基础。把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工作安排,有过程记录,有评价总结。三要配备必要设备。各社区服务中心均设有健康教育室和咨询室等必要的宣传工具。通过资料发放,居民家中健康教育资料入户率达应达到90%以上。四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健身、老年舞、知识讲座、棋类比赛等不同形式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活动;在居住区醒目位置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至少一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五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摸底调查,针对存在的健康问题制定干预措施,并进行效果评估。
⑸实施周期:一年
⑹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居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应达到了80%以上。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1.97万元,比上年减4.13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ysxm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齐更新医疗设备资金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