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市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市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指导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实施。
(十一)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局本级。编制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28人,其中:在职人数98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58.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75.48万元;其他收入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1.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0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16.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28万元;项目支出6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787.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5316.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1万元;农林水支出261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29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1.0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97.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55万元;资本性支出7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7.5万元;其他支出531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0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75.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1万元;农林水支出261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97.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55万元;资本性支出7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7.5万元;其他支出131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6.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28万元,资本性支出787.5万元。项目支出2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787.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316.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5.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5.02万元,增长121.45%,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5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特种技术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项目情况说明
(1)目概述:“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
⑵立项依据:龙府字【2024】2号
⑶实施主体:龙南市农业农村局
⑷实施方案:通过对农户贷款进行贴息补助,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助推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发展。
⑸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45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发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龙南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8.1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指农业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所发生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六)、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及动植物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如新农村建设等支出。
(九)、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如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绿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如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种植业保险等补贴。
(十一)粮油储备:反映国家粮油储备的有关支出,包括储备粮油补贴、差价补贴、储备粮(油)库建设及最低收购价政策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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