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以三定方案为准)
市供销社本级是主管供销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是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2、是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制定;3、是指导全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4、是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5、是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6、是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处理;7、是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8、是负责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主要指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人员情况)
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9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0万元,较上年减少2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房租支出22.17万元未列入本年预算,离休人员减少1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90.20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90.20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0.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20 万元,较上年减少29.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0.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机关运行经费90.2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1.5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减少5.94万元,具体减少原因是人员调配,调出人员1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减少23.1万元,具体增减原因是房租支出22.17万元未列入本年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80万元比较减少0.33万元,具体增减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医保增加,而离休干部死亡离休费减少,品对后减少0.3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龙南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七、社会和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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