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制度》
政策解读
一、明确职责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审核及动态调整工作,市民政局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及综合协调工作。
二、发放对象
高龄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龙南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具有龙南市户籍的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龙南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且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发〔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标准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按月按年龄档次发放,具体标准为80-84周岁,每人每月50元;8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50元。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低保对象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特困人员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
四、申报审核
1.高龄补贴。
线下申请: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在满80周岁前1个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时需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及手持近期杂志免冠彩照,并填写《龙南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村(居)委会收到高龄补贴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本村(居)公示栏公示3天以上。村(居)委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符合条件对象材料送当地派出所进行户籍信息确认后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对象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线上申请:可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特色专题(一件事)、部门专区(民政专区)或老年版界面进行高龄老人补贴申领申请,只需按要求填写老人基本信息及上传证件资料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村级登录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平台提交给乡镇进行复审,乡镇复审后提交市民政局复核。
2.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自2024年6月起,由市民政局根据每月的低保对象名单,对当月内满60周岁的低保对象进行核实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补贴,实行“免审即享”。
3.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申请人或其委托代办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江西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市民政局定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核对无误后将有关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通过审批的,当月计发补贴,次月发放到位。
五、动态管理
高龄补贴提档及核实手续,即将年满85周岁、90周岁、95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其发放标准由市民政局根据年龄档次自动升级,无需老人重新申请。老年人福利补贴实行按月足额发放,通过社会化形式发放到老人本人社保卡账户。为确保当月资金在每月月底之前发放到位,各乡镇应在每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本月新增及调整取消老年人福利补贴材料,迟报的将不能享受当月老年人福利补贴。市民政局要与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卫健委等单位加强信息交换、数据比对工作,根据各单位及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有关股室提供的数据信息,在每月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前进行数据信息比对,精准掌握相关人员底数,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市民政局每半年对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至少抽查一次;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对辖区内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检查一次;村(居)委会每月核实辖区内高龄老人生活状态。及时取消户籍迁移出辖区范围、不再符合低保、特困等身份以及去世的老年人补贴领取资格,防止多发、错发现象发生。市民政局每年的5月-6月组织一次老年人福利补贴领取资格认证。资格认证可与社保部门养老金发放认证合并进行。未能合并进行的,可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特色专题(一件事)、部门专区(民政专区)或老年版界面进行高龄老人补贴申领认证,对老人无法通过赣服通进行资格认证的,可采取签印、视频、拍摄数码肖像照、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不得以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方式进行认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老人,将暂停发放其老年人福利补贴,待完成资格认证后,市民政局将对停发月份进行补发。
六、专人负责
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涉及全市60周岁以上的低保、特困对象和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老年人福利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七、资料管理
各乡镇要及时将老年人福利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动态管理、年审电子和纸质资料归档保管,不得遗失。
八、广泛宣传
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动态调整频繁,任务较重,需要基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居)委会的业务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发放范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九、监督管理
对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的,或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造成多发老年人福利补贴的,由各乡镇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事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老年人福利补贴错发、多发、漏发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单位:龙南市民政局
解读人:赖燕华
咨询电话:0797-351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