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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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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龙南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市商务局牵头向省商务厅提报了龙南申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经自主申请、线上答辩、专家审议,省商务厅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江西省2025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公示,龙南名列其中。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消费升级,推动试点项目建设,出台《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总体工作目标、试点工作目标及举措、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内容

“总体思路”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乡村物流网络节点,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总体工作目标”主要包括4目标资源高效整合、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统仓共配打通产销双向渠道“试点工作目标及举措”主要包括7个项目建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主要包括4个阶段启动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持续运营阶段“保障措施”主要包括5项具体措施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全程监管,长效追踪资金规范,定期检查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督察,严格考核。同时,成立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职责;确定拟支持7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县乡村共同配送项目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出台《龙南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市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5年2月—2025年4月)。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5年9月)。按照已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安排进度节点,及时反馈项目进度。

(三)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对试点企业进行成果验收,对试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总结试点推广模式,完成试点工作。

(四)第四阶段持续运营阶段(2025年12月后)。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

可进一步咨询龙南市商务局:0797-352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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