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
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大家好,我是龙南市教体局局长郭建龙,下面由我为大家解读2024年6月17日印发的《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08年,龙南县委办印发了《龙南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文稿印发至今已满16年,相关内容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教育管理需要,为调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2024年3月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考核暂行办法》《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龙南市教体局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最终经龙南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了《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共有10章30条,分为总则、招录聘用、教育教学管理、请销假制度、职称评聘、培训培养、考核考评、调配与交流、奖惩解聘、其他等内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招聘教师试用期及考核制度和规范了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完善了对教职工的科学考核评价制度,明确了教职工业绩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考评运用。突出了师德考评的重要性,明确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有关情形。健全了教职工的奖惩制度和退出机制。
三、目的意义
通过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四、管理权限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具体负责本学校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797-35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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