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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就业】龙南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来啦(惠企稳岗篇)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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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

新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园区企业。

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

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5年5月17日。

申请条件:

园区企业新招用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一年。

申请材料:

1.《龙南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2.《龙南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明细表》;3.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5.提供入职后一年的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凭证。

办理流程:

1.申报:登录“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申请,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就业中心607办公室;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27526。

(二)企业招工补贴

享受对象:

当年开展自主招工的园区企业。

补贴标准:

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招工补贴。新招员工属脱贫劳动力或监测户劳动力的,再增加200元/人的补贴。

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5年414

申请条件:

自主招聘员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龙南市企业自主招工补贴资金申请表》2.《龙南市企业自主招工补贴人员明细表》;3.被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被吸纳就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合同复印件;5.被吸纳就业员工6个月工资流水社保缴纳凭证6.企业对公账号

办理流程:

1.申报:登录“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申请,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就业中心607办公室;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27526。

(三)企业招工宣传补贴

享受对象:

龙南园区企业。

补助标准:

对于年纳税额不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补贴;对于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补贴。税收认定以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为准。

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5年414

申请条件:

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的园区企业。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龙南市园区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资金申请表》;3.网络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购买用工信息服务合同复印件;5.企业购买用工信息服务发票;6.企业对公账户;7.企业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1.申报:登录“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申请,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就业中心607办公室;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27526。

(四)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

1.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政府认定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对城填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脱贫劳动力等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院校或机构培训补贴。

2.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进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电子商务培训:按照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SYB创业培训:按照SYB培训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GYB创业培训:按照GYB培训3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学员免费参加培训且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主体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1.《培训主体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2.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考核成绩。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培训主体将材料提交龙南市人社大楼四楼培训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15个工作日办结。

线上办理:登陆“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培训股,0797-3573218。

(五)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企事业单位),吸纳了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并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2.《就业见习协议书》;3.《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4.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复印件5.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帐(单);6.补充工伤保险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见习单位提交上述申请资料;

2.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见习单位所设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人才服务股,0797-3525059。

(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单位。

补贴标准:

先缴后补,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单位缴费部分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

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3.《就业创业证》;4.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账单5.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所对应证明

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领,准备上述材料以备上传,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备注:社保补贴政策减轻企业(单位)负担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政策,已就业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范畴,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时,必须严格按照“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现就业--社保补贴”流程,如果为了申请补贴而出现程序倒置的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08616。

(七)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对象:

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暂未出台)

享受条件:

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办理流程:

已采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模式,无需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0797-3508616/0797-3515200。

(八)中介机构劳务派遣补贴

享受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10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

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劳务派遣补贴。新派遣员工属脱贫户或监测户劳动力的,再增加200元/人的补贴。

执行期限

执行至2025年414

申请条件

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10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申请材料

1.《龙南市劳务派遣补贴资金申请表》;2.企业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4.被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被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凭证;6.企业与被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派遣合同;7.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号(对公账号)。

办理流程

1.申报:登录“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申请,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就业中心607办公室;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27526。

(九)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享受对象

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

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以公益性岗位名义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申请材料:

1.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劳动合同;(2)审批表;(3)安置人员花名册;(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6)每月需提交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表一份;7)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所对应的证明。

2.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岗位协议书;(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4)求职人员登记表;(5)乡镇按时提交考核表、调度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工资表;(6)脱贫户、监测对象等符合安置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单位提交符合人员相关资料至就业中心;(2)单位在人社一体化系统提交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3)市就业中心审批,发放补贴到单位账户。

2.乡村振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乡镇发布招聘公告;(2)有意愿上岗群众报名;(3)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核;(4)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岗位所在地乡(镇)、村(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5)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签订协议,聘用上岗;(6)岗前培训;7)单位提交符合人员相关资料至市就业中心,经审批后将补贴发放到单位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12526。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十)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

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龙南市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

补贴标准:

先缴后补,按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龙南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申请材料:

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2.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等)复印件1份;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企业用工花名册1份;5.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1份;6.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单1份;7.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领,准备上述材料以备上传,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

2.审核:市就业中心受理、审核确认;

3.兑现:市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股,0797-3508616。

(十一)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

吸纳我市户籍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企业。

补贴标准:

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脱贫劳动力,按年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

执行期限:

长期执行(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对吸纳我市户籍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工业园区企业。

申请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龙南市园区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一式二份);3.当年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汇总表(一式二份);4.当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名单(一式二份);5.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6.工资通过银行发放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填写《龙南市园区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及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经就业中心审核、公示后报财政部门发放。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帮扶办,0797-352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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