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澳门十大电子游戏入口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龙南镇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卫生健康

生育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访问量:

一、事项名称生育登记

二、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三、办理条件:符合政策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第三个子女的夫妻

四、办理程序: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网上系统办理生育登记或者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

五、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六、办理时限: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根据《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后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网上系统办理生育登记,或者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