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征集水利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和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问题排查和线索发现,扩大排查范围,赣州市水利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领域2020-2024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和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①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
②未按要求公开公示或选择性公开公示;
③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
④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⑤项目未按照批复文件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或报大建小,拆分项目;
⑥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转移、侵占、挪用;
⑦竣工验收不规范,监督检查“走过场” ;
⑧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问题;
⑨在项目建设、验收等环节,谋取不正当利益;
⑩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无代码。
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客观真实反映水利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提供线索应明确具体时间、涉事单位、经办人员、详细情况等内容,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提供线索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我们将对有关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提供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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