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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乡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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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河长制

总河长:钟俊  副总河长:董芳荣

乡级河长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2.制定并落实所负责河流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

3.定期开展河流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涉河违法违规问题,如非法排污、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

4.推动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5.加强对河流治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6.监督指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7.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河长汇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8监督电话

0797-35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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