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题2:外地人员在江西务工,能否在江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为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若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至户籍地参保。
问题3: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省内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先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参保登记成功后再进行缴费。也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问题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
答:从2022年6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问题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于选择300元至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对于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即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以此类推,缴费2000元补贴95元,缴费3000元补贴100元);对于缴费40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5000元的补贴190元,缴费6000元的补贴230元。
问题6: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中断缴费的,补缴有补贴吗?
答:我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允许参保人补缴中断年度的保险费,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
问题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进行缴费?
答:缴费方式多样,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税务局”、支付宝“赣服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社保缴费小程序自助缴费;也可通过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手机APP缴费。线下可至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还可通过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的银行办理代扣代缴。
问题9: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需要如何办理?
答:中断缴费需要补缴的,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提交《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将结果反馈给个人。对符合补缴规定的,以特殊缴费申报方式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给税务部门,经税务部门确认完成申报后缴费,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问题10: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
答:可以通过江西省税务公众号--税务服务(微信/支付宝)--我要查询--社保缴费证明开具(养老保险),选择缴费起止时间查询。
问题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哪些构成?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问题12: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答: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问题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或从制度实施当年至年满60周岁当年已缴清保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题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问题15: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问题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资格有什么条件?
答:按规定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或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并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参保人员。
问题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现哪些情况可以注销?
答:我省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终止保险关系。(1)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2)丧失国籍的;(3)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4)参保人员符合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且自愿要求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5)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18:哪些人员需要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工作对象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以及未及时认证暂停发放待遇、需补办认证手续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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