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党员干部:
冬春救助重点是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等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重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享受冬春救助政策:
(一)当年未受灾的家庭;
(二)已纳入集中供养范围的特困人员、孤儿;
(三)当年受灾但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其中一套为商品房;
(四)当年受灾但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相对稳定收入,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上的;
(五)当年受灾但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公职人员的,且家庭无重大刚性支出的。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相互告知,并积极支持和监督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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