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二女户建房补助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建房补助
符合申请条件即可携带所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所需资料:
1.建房补助申请表(村委会领取)
2.新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为龙南农业户口)
3.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结扎证的原价及复印件
4.合法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一寸照2张
6.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60㎡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时间:
每年3月20日-4月30日(实际办理时间以上级要求为准)
3、初审公示
各村委会在对资料进行初审后,应提出初审意见并对初审结果公示7日;应在5月10日前将本村资料提交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4、信息审核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需在5月20日前审核并将资料提交至市卫健委。
二、补助标准
1.独生子女户:3000元补助
2.二女户:一次性12000元补助
(二女户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房及买房补助为3000元)
三、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的不享受补助:
1.申请人及配偶有一个为非龙南农业户口
2.属非婚生育
3.再婚后生育了子女
4.子女为非法抱养
5.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
6.申请过同类建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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