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其中有三个救助情形:1.“救急难”(镇级)临时救助的情形;2.“支出型”临时救助情形;3.“特别救助”情形。
二、所需材料: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3.急难事项证明材料(病、残、学、灾等)复印件;
4.村级初步审核受理,镇村两级进行入户调查,附入户调查复印件(盖村章),村委会开会讨论是否上报;
5.《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6.《渡江镇“救急难”登记审批表》(村主任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三、救助标准(2025年):
1.“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但是小金额先行救助标准每次不超过500元,同一对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2.“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3.“特别救助”对象:
特别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

相关文章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