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每人每学期750元;监测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农村支出型贫困、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及其他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困难生活补助:
1.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学期875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学期312.5元。
2.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学期375元。
3.监测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农村支出型贫困、困难残疾人子女及其他贫困寄宿学生小学每人每学期625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50元。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或1000元或1250元(分三档),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贫困学生享受最高档1250元,监测对象、困难残疾学生1000元,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及其他贫困学生750元。
四、中等专业学校助学金(一、二年级的学生享受):每人每学期1000元。
五、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当年考取大学并注册就读的贫困大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贫困学生每人每年可办理助学贷款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办理助学贷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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