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保险机构:
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推进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江西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赣财金〔2020〕4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2017年制定的《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赣财债〔2017〕14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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