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
为精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要求,现将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 “低保”)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公开如下: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乡低收入人群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办理指引
申请条件:
(1)持有龙南市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向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一证一书”。一证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书是指《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目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优先采用在线进行电子授权(人脸授权、签名授权),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电子授权的,采用纸质授权,收取《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申请流程: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分为窗口申请和网络自助申请两种方式窗口申请: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一证一书”材料(详见前款)
网络自助申请: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网络自助申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使用实名制账号登录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2)参照窗口申请,提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原则上应当在线进行电子授权,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电子授权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承诺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入户收取《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三、审核确认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信息核对、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确认→报民政局备案并长期公示
以上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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