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当地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初审并填好两张表(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申请人签字;
2.到村委会(社区)用A4纸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并盖上村委会(社区)的公章;
3.到当地基层司法所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做好登记并指导申请人去乡(镇)政府办公室盖乡(镇)政府的章;
4.把盖好了公章的两张表交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带上村委会(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等复印件以及与本法律援助案件相关的材料。
(龙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352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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