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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龙南市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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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赣州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龙南市卫健委牵头拟写的《龙南市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5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市卫健委提出,并附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南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0797-357185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龙南市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龙南市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

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措施

(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江西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发〔20251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发〔2025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生育政策环境,健全我市生育引导和激励机制,提升家庭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均衡,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实现县域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新婚服务免费为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向备孕及孕早期女性发放叶酸。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二)生育医疗保障免费为全市建档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8项筛查服务,涵盖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项目包括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将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生育医疗成本(责任单位:市卫健委、龙南医保分局市财政局

(三)生育保险保障。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未就业人员按时缴纳医保产生的生育费用可享受医保待遇报销。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工作,自2025101日起,对已按规定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应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生育津贴发放给职工本人。(责任单位:龙南医保分局市财政局

(四)生育假期。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干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法定假期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30天奖励假,给予男方增加10天奖励假。法定假期期间,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不变。企业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

(五)育儿补贴。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1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补贴对象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江西省户籍。落实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税务

(六)医疗代缴。20241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责任单位:龙南医保分局市财政局

(七)免费体检。免费为全市新生儿开展疾病筛查服务、发放儿童营养包;第三孩在6周岁以前,每年免费开展一次常规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卫健委、教体局市财政局

(八)入托补助。依上级规定,对际入托政府购买托育服务定点机构的0-3岁婴幼儿家庭,可申领托育服务消费券,用于支付托育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教体局)

(九)教育优待。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对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对于生育三孩的家庭免费参与我市举办的公益培训班;建立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十)住房支持。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按照规定计算时可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多子女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20万元。依法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每年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所在地现行上限标准的3倍,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租房资金。自本政策执行起,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家庭,生育后三年内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我市相关政策(龙府办字〔202443号)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仅限补助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南分中心

(十一)旅游、交通补贴。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办理5年有效期出生之日起龙南内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含工本费)。(责任单位:龙南旅发集团、文广旅局、交通运输龙南城控集团、市卫健委

(十二)妇女就业保障。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建设,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支持职工弹性上下班,推动职工平衡家庭与职场关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要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积极帮助职工分担育儿压力。(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各单位要将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城市作为推动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发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

本措施自XXXXXXXX日起施行(试行2年)。如遇上级生育政策调整,与本政策发生冲突时,则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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