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市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出台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已纳入今年我市十大民生实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发〔2025〕1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龙南市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情况
《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严格遵循“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工作流程,先后两次向市直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包含了十二条主要措施,涵盖新婚服务、生育医疗保障、生育保险保障、生育假期、育儿补贴、医疗代缴、免费体检、入托补助、教育优待、住房支持、旅游交通补贴、妇女就业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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