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龙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拟定了《龙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351207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龙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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