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3号)和《赣州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赣市工信信推字〔2024〕76号)文件精神,结合《龙南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工作方案(2024-2025年)》(龙开办发〔2024〕27号)、《2024年龙南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工作要点》(龙主工办字〔2024〕9号)等文件,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确保数字化转型赣州高效推进。
二、起草情况
参考省市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结合龙南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了龙南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草拟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为: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提档升级、支持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等。
第一条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提档升级。通过选取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免费诊断服务,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并根据诊断结果和企业提升的数字化水平等级给予服务商和企业相应的奖补资金,以促进企业数字化水平的提升和智能化改造,其中企业奖补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补助前30家实现提档升级的企业。
第二条支持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对企业在省级及以上两化融合、专精特新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奖励,以鼓励企业提升两化融合水平,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具体奖励措施包括,对获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以及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支持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通过提供奖补资金,支持企业打造数字化标杆,并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荣誉和标杆,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条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对于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诊所的主体提供建设补助和奖励,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以推动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最终解释,原龙办发〔2022〕40号文件废止;尚处于分期兑现阶段的,按原有政策执行。原有政策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执行。本政策无法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兑现的,以市工信局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准。除获国家标杆外,企业各类标杆奖励选取最高一档进行奖励,不重复享受。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