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修订《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目前,我市公租房申请管理执行的《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为原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8月7日印发,使用时间迄今已超过10余年。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1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11号)及《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19〕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细则对申请、入住、管理和退出等环节进一步优化,以回应群众期盼,更好服务社会发展,全面提升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水平。现就《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请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件邮箱
以邮件或快递的方式邮寄至:龙南市龙翔大道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住保股(邮编341700),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请在主题中标明“《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797—35781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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