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南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意见,参照《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市科发(2023)14号)文件,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加快龙南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的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形成《龙南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八个章节五十二条款,第一章为总则,第八章为附则,第二章~第七章为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第1条~第7条),主要列明了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总体规定,包括制定目的、项目概念、适用范围、实施原则、项目类别、组织方式、经费制度等内容。
第二章为各方职责,共6条(第8条~第13条),主要列明了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咨询专家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的职责。
第三章为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共7条(第14条~第20条),主要列明了编制指南、发布通知、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和形式审查等程序的具体规定。
第四章为项目立项,共6条(第21条~第26条),主要列明了项目评审、审批决定、项目公示、下达文件、签订合同书等程序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为实施管理,共7条(第27条~第33条),主要明确规定了项目过程检查、项目中途变更的处理流程。
第六章为验收终止,共13条(第34条~第46条),主要明确规定了项目到期验收、项目合同终止的处理流程。
第七章为监督保障,共4条(第47条~第50条),主要明确了各部门在项目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职责、项目违规责任和处理办法。
第八章为附则,共2条(第51条~第52条),主要说明了《管理办法》的参照适用、实施日期、解释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