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督下沉一线,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天推出专栏第五期~

村民反映补贴未发,监督推动查缺补漏
大余县新城镇新城村村民雷某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自己女儿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贴未发放到位。
大余县新城镇纪委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即转办至承办单位新城村核实处理,并督促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跟进了解。经调查核实,该村民雷某女儿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贴未发放到位情况属实。新城镇纪委要求新城村村委会立即按照相关流程为该群众申报补发,并督促镇乡村振兴工作站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查漏补缺。经排查,该镇另发现漏发2名学生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贴,镇纪委及时督促相关村及帮扶干部立即整改,并立即上报县纪委监委。
针对相关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新城镇纪委对新城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水西村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处理。
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大余县纪委监委向该县乡村振兴局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漏发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贴学生11人(含新城镇3人)。目前,上述11名学生的“雨露计划”补贴已全部补发到位。
村民山场被占,监督推动归还
定南县老城镇坳头村村民钟某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反映:其山场被他人长期占用,且未经其本人同意将山场出租,希望归还山场和租金。
定南县老城镇纪委收到诉求后,及时跟踪督办。经调查,坳头村村民陈某某私自占用同村村民钟某部分山场用于植树,因钟某长期在外地务工未返乡,占用情况一直未发现。2023年8月,钟某返乡发现自家部分山场在2021年被陈某某租赁给某开采河沙企业放置作业设备,山场两年来的租金也归陈某某所得。
在老城镇纪委监督推动下,镇林管站、坳头村村委会召集钟某、陈某某及河沙开采企业负责人现场沟通明晰了山林权属界址。经协商裁定,争议山场权属为钟某所有,坳头村村委会对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某为自己强占山场的行为当面向钟某道歉,将钟某名下的山林归还,并退还占用所得租金共计1850元。在镇林管站、坳头村委会见证下,企业与钟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相关租金。
▲图为定南县老城镇镇村干部与相关人员就林场被占用事宜现场协商裁定。
督促资金拨付,整治干部作风
龙南市九连山镇古坑村村民赖某某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一点通”平台反映:其母亲2022年旱地改水田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存在拖欠行为,要求拨付拖欠奖补资金。
龙南市九连山镇纪委接到诉求反映后,迅速到古坑村村委会核实情况。经核查,2022年,赖某某母亲同意九连山镇政府将自家0.4亩旱地改为水田,根据相关奖励政策,旱地改作水田可以申领400元的奖励补助,但由于古坑村村委会报账拖沓,相关资料整理混乱,导致该笔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拨付。情况核实后,镇纪委全程跟进监督,督促国土资源所和古坑村村委会加快报账材料整理,全面排查未到位资金,并尽快拨付拖欠资金。目前,该村6户旱改水奖补资金共计7940元已全部奖补到位。
2023年9月,九连山镇纪委对该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古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
▲图为龙南市九连山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农户家核实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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