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组、村民: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征收龙南市新圩片区学苑路段黑臭水体治理修复项目建设范围内土地。本项目涉及里仁镇冯塆村老屋下、付背圩等小组部分集体土地(不含105国道和历年征收土地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了《龙南市新圩片区学苑路段黑臭水体治理修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 视为放弃听证。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在本公告期内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将结合异议反馈和听证情况,适时修改补偿安置方案并再次公告。
三、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5日至12月4日。
四、联系单位: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林雷
联系电话:15007072215
联系邮箱:pgzhb2020@126.com
附件:龙南市新圩片区学苑路段黑臭水体治理修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