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
龙南市民政局福利股
(二)办理条件
具有龙南市户籍,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满30天以上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三)可申请入住机构
1.龙南市馨康颐养中心;
2.龙南市好望角老年公寓;
3.龙南市好孝心老年公寓;
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前后,请根据入住老人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住机构。
(四)办理程序
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入住养老机构—(入住满30天)提交救助申请—民政审批—发放补贴。
(五)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3.《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4.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协议;
5.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缴费凭证;
6.告知书回执。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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