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澳门十大电子游戏入口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保障

关于核定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访问量:

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中共江西省委编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2112号)和《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规〔20228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原则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中共江西省委编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2112号)文件第十条:“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定价应当符合保基本原则,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的规定。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其他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一)床位费

1.收费标准:单人间800/人;双人间450/人。

2.房间内设施设备配置:多功能护理床、沙发、茶几、衣橱、空调、电视、卫生间、紧急呼叫系统、24小时热水等。

(二)护理费

1.收费标准:自理700/人,半失能1800/人,全失能3600/人。

2.服务内容:详见附件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服务内容。

(三)其他费用

伙食费等其他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其他项目收费,按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收费公示

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两年(20231229日至20251230日),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附件:附件: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服务内容


202424

相关文章

关键字:养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