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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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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要求,由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澳门十大电子游戏入口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住建局大楼,电话:0797-3529090,邮编:341700)

一、整体概况
自2023年起,我局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核心工作部署,聚焦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据城乡建设与住房保障的实际工作需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畴,使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方面,着重加强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业监管、质量安全监察以及城市功能提升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注重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通过建立内部信息报送体系,确保网站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决策公开:2023年,共上报规范性文件7个,组织政策解读活动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全年累计公开信息达728条。
  1. 管理公开: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总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0条。
  1. 服务公开:借助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政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1. 结果公开:一是完成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发展规划4条;二是办理人大二届三次会议提案9件、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建议9件。
  1. 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网站上传内容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签批制度,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内容安全,并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撰写、发布等针对错敏字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培训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各项工作制度,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若无填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若无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若无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住建领域业务涉及政策较多且复杂,在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策及信息需求上还要加强;三是部分信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公开,缺乏时效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安排制定者进行解读,采取图片、召开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二是加强与各股室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龙南市住建局格按照《龙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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