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要求,由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澳门十大电子游戏入口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住建局大楼,电话:0797-3529090,邮编:341700)
- 决策公开:2023年,共上报规范性文件7个,组织政策解读活动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全年累计公开信息达728条。
- 管理公开: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总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0条。
- 服务公开:借助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政务网站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结果公开:一是完成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发展规划4条;二是办理人大二届三次会议提案9件、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建议9件。
- 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网站上传内容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签批制度,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内容安全,并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撰写、发布等。针对错敏字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培训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各项工作制度,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若无填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若无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若无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住建领域业务涉及政策较多且复杂,在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策及信息需求上还要加强;三是部分信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公开,缺乏时效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安排制定者进行解读,采取图片、召开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二是加强与各股室联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龙南市住建局严格按照《龙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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