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优先资助在我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儿童、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每人每年1000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增加500元。
义务教育: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小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1250元。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增加500元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优先资助就读我县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贫困在校生,每生每年给予国家助学金人均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享受低保和残疾学生)减免学费。
中职教育:就读我县公办中职全日制在籍一、二、三年级在校贫困生免除学费(艺术表演专业生除外)。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优先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贫困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高等教育: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高等学校学生且已入省资助系统贫困生档案库的贫困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6000元。同时还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贷款人负担。上半年就读大一、大二本科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期间可向乡镇扶贫办申请龙南县政府圆梦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每人享受限二年)。(注:目前圆梦助学金只有7.4万元,2018年待县财政拨付资金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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