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东江乡“最美东江人”评选方案
为全面推进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发展先行区”试点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挖掘推荐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能量,创造和美乐居的一流宜居宜业环境和近悦远来的模范善治之道,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最美东江人”评选活动,
方案要求评选对象:在东江乡居住、创业、就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时间“最美东江人”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名,每月28号收集评审材料。评选推荐标准:“最美东江人”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其他类别”六个类别。“最美东江人”推荐评选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
东江乡“最美东江人”评选办法:(一)推荐阶段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分三种方式:1.村(居)委会推荐各村(居)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每月向党建办推荐报送1名以上 “最美东江人”候选人。2.村(居)民自荐。广大群众可自行推荐报送“最美东江人”候选人。3.企业推荐。东江辖区内企业可推荐本企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免冠1寸彩照,事迹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精神感人,将材料报送至东江乡党建办(联系人:廖望利13479478276)。(二)评审阶段。根据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社区(行政村)要对被推荐人负面清单(附件2)中的8种情形进行审核把关,确认被推荐人不存在负面清单中的8种情形后,加盖单位或社区(行政村)公章。上报后通过东江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名“最美东江人”候选人。(三)公示阶段。每月将“最美东江人”候选人名单在各村“三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群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