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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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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 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我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环境检测消毒。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海关、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三站”候车室、客运站环境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二)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入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落实来(返)赣州人员措施。
   1.境外来(返)龙南人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从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来(返)龙南后,一律实行闭环管理,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7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后,4 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采样,实行双人双采双检。

   2.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龙南人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龙南,一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龙南人员,立即实施闭环管理,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开展核酸检测。
   3.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从省外回来后一律开展核酸检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公(私)出省返回龙南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主动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他单位和人员要参照执行。各单位要做好职工离赣管理和因病请假跟踪管理。
   4.“两节”期间返回龙南人员一律登记造册。各单位、乡镇、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因公(私)出省返回龙南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轨迹查询和健康监测工作,并分类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4.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5.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入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14 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进一步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 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入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 10 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 3—11岁适龄无禁忌入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讲清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提高加强针接种率。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社区(村组)、个人“五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指挥部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 24 小时应急值守。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社区(村组)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好重点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和日程健康监测。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落实工作会商机制。202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期间,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络人及相关人员须按时每日下午4时|16时参加省疫情防控视频工作会商会,及时报告全市每日工作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听取省、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每日疫情通报和工作部署要求。“两节”专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在每日 15:00 点前将本地、本行业的工作情况(含重大疫情、重要事项、重要建议等)报市指挥部综合组,无重要事项可报“无”。
  (三)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要进一步加强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责任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抓落实。相关乡(镇)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高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入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项督查组,聚焦“三站”、集中隔离场所、医疗机构、进口冷链企业、酒店商超、文娱场馆、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市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各部门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省、赣州市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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