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各位城镇居民:
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持有本乡非农户口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
二、缴费时间、地点及需带证件
从
三、缴费标准
成年人90元/年,未成年人30元/年。对07年参保08年未参保人员应补齐08年参保费再参加09年保险。
四、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五、联系电话:3535110
特 此 通 告
东江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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