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段时间以来林场地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决定在林场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禁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区域
安基山林场范围内的林地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二、禁火内容
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安基山所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及祭祀用品(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上坟时烧香、烧纸、烧烛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烧荒种地、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秸秆、烧田坎、烧制木炭等生产性用火;严禁在高压线路周边炼山烧荒。
(四)严禁烧蜂窝、烧山驱兽、点火照明和燃放孔明灯。
(五)严禁吸烟、烧火取暖、烧火做饭、烘烤食品等野外用火行为。
(六)严禁其他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处罚措施
(一)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二)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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