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落实全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行动部署,着力解决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其他公共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施工临时用房等;
(三)居住场所: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
(四)厂房仓储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
(五)其他单位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整治措施
1.发动自查自纠。2.组织全面排查。3.开展集中整治。4.全面宣传演练。5.落实督导检查。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举措,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系统整治。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拆窗破网”工作清单,每月更新、逐级上报,确保整治数据和整治清单对应一致,工作溯源、有据可查。对前期报送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场所,应结合首次报送一并报送清单。
(三)强化长效治理。消防“生命通道”的治理具有长期性、基础性、反复性的特征,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作为基层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梳理“生命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风险和苗头隐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作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强化宣传警示。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要制作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组织联合抽查、督导检查时,应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曝光一批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政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声势。
(五)强化督导考核。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政务督查、安全生产巡查和综合督导等工作重点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明确评价指标要求,纳入各地测评体系,发挥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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