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龙南市看守所卫生所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龙南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作废(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龙南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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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 |
负责人 |
地址 |
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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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南市看守所卫生所 |
刘光鸿 |
王华北 |
龙南市看守所监区内 |
PDY00382-736072711D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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