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文件精神和赣州市委办《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第三批)工作方案》(赣市办字〔2020〕29号)的要求,制定《龙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简高效、审管分离、标准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审批与管理、监督相分离的科学运行机制,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部分,分别是总则,明确职责,审批流程,建立互动共享机制,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明确了文件制定依据、原则和建立机制及目标。
第二部分,明确职责。主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将涉及本部门的划转事项和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相关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求及明确审批与监管的边界及职责。
第三部分,审批流程。主要明确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受理一审核一决定一出件”的流程要求,并对划转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减少事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部分,建立互动共享机制。主要明确建立行政审批局与事项划转职能部门的业务互动机制、行政审批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行政审批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审管互动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部分,附则。主要明确了加强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工作的督查和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及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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