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根据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精神,经各乡镇梳理认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龙南市村(社区)公用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
二、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关于做好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认领工作的通知》(赣市行审字〔2021〕35号)
三、主要内容
《龙南市村(社区)公用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事项共60项,其中:社保类15项、医保类8项、民政救助类8项、计生服务类8项、老年人服务类3项、残疾人服务类5项、综合服务类13项。
相关文章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