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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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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打造“龙易办”营商品牌,营造比肩粤港澳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根据赣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7)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集中许可权改革,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工作要求,围绕“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审批体制”总目标,强化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落到实处,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三、承接任务

  结合市级要求和我市实际,本次共承接市级确定的“市县同权”事项108项。其中,直接下放的10项事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45项事项,服务窗口前移的53项事项。对市级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45项事项,市县有同等受理、审核权;对市级服务窗口前移的53项事项,市县有同等的受理权,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的需求。

(一)直接承接。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实施层级的事项,根据我市发展需求和现有承接能力,本次承接下放至我市的事项10项,由对口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自202261日起由我市相应承接部门实施。

(二)承接实质性审核权。对明确需由赣州市级实施,且审查要点明确、标准化程度高的事项,由我市相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规则及办理流程,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承接受理审核权、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行使实质性审核权,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报对口赣州市级审批部门后,加盖赣州市级审批专用章。本次承接实质性审核权事项45项。我市各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赣州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并签订承接协议,按照赣州市级单位制定的审核审批程序予以实施。

(三)服务窗口前移。对审批难度大、程序复杂、要求高的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县同权”受理窗口,由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开展形式性审查,推送至赣州市级审批部门办理。本次服务窗口前移所承接的事项53项。

四、主要措施

1.精简办事流程环节。各相关单位要对标大湾区,对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梳理优化,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细化受理条件、办件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全市编制的统一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严禁违规审批。

2.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窗口。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的98项赣州市级事项。同时,结合事项办理频率,采取高频事项由承接单位指派审批人员进驻窗口办理、低频事项由承接单位开展预约服务两种模式,做好咨询、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等工作。

3.建设“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按照赣州市部署安排,依托“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同步建设我市“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开发受理推送、县级报备(批)、审管信息推送、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市县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审批管理。

4.加大业务培训。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调整,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学习典型案例,提升审批业务能力。

5.明确审批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管责任。对直接承接的事项,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我市承接单位负责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并由我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对承接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由我市承接单位履行实质性审核责任,赣州市级审批单位对审批结果负责,赣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对服务窗口前移的事项,由我市承接单位履行形式性审核责任,赣州市级审批单位对审批结果负责,赣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6.完善审管互动机制。依托“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联动,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审批单位办结事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信息推送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审批单位,并及时反馈监管信息,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7.强化数据互通共享。按照赣州市有关部署,深化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制作审批事项电子印章,加快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服务流程,推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将证照数据实时归集至电子证照库。

8.提升审批服务能力。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加大对审批编制人员及经费等保障力度,确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接下放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体制融合,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市行政审批局要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比照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结合龙南实际,牵头推进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第二批事项划转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同权”改革是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全面营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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