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5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56号)要求, 2022年5月20日我市印发《龙南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龙府办字〔2022〕43号),明确2022年4月-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包括全面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四个方面。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四大部分,包括全面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一) 全面自查自纠(2022年4月1日-5月5日)。
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1)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情况。本单位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情况。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予以清理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情况。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是否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是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整治规范(2022年5月6日-5月31日)。
集中整治规范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附《龙南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全面收集整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对自查自纠和公开征集线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从今年起连续2年(2022-2023年),各单位要在每年4月份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一次常态化自查自纠。〔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应用。市行政审批局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运行工作,推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与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发挥平台数据支撑作用,加强对入驻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实工作责任
为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细化分工协同配合;三是强化监督督导,牵头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督导;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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