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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法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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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3年6月27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龙洲盛汇云府附近发现,老王家和批发超市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的违规现象,该行为已经影响市容市貌。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八规定,对未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当即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将其经营物品收进店内,自愿签署《龙南市城市管理局首违不罚警示告知书》,并表示今后不再出店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多一份温情执法,就少一份冷漠,多一份理解,就少一份责难。龙南城管一直秉承着“保姆式”的服务理念,以市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工作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渗透到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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