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直属局、股(室):
《2021年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燃气、黄金、建设、建筑型材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查品种
包括生产、销售建设材料、建筑型材产品、金属制品、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气、氧气、医用氧气等。
二、抽查范围
全市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成品库能够表明是合格的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从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成品库房中抽取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成品为一个检验批次。同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抽样,抽样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
在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严格遵守抽检要求。
(二)样品处置
对于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受检单位应在配合抽样的同时提供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存,封样单上由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分别签字。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承检单位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查验,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备用样品带回承检机构。
抽取的样品运输时应防撞、防挤压,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贮存时注意防晒、防雨淋、防潮。
(三)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字、加盖公章。
(四)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2.若样品出现封样状态破坏或样品异常损坏的情况,影响检验结果,则停止对该样品的检验,无法正常进行下一步有关项目检验和判定时,应重新抽样。必要时应采集并保存影像记录。
四、异议处理
受检企业对抽查结果有异议,可自收到抽查结果十五日内向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
按以下方式进行:
1.核查不符合标准要求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符合标准要求项目相关联的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2.需对不符合标准要求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符合标准要求,以复检结果为准。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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