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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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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助推全域旅游工作,全力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步伐,经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植树安排
    1.区县领导集中植树时间:2020年2月13日(正月二十)上午10:00。
    2.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植树时间:2020年2月13日至3月12日。
    二、参加人员和植树地点
    1.龙南经开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部长、副部长,县法检“两长”于2月13日上午10:00前在县迎宾楼集中,统一乘车前往龙翔大道延伸段植树。请区县领导所在办公室于2月10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植树活动的区县领导名单报县绿委办(设在县林业局,联系电话:3578920,邮箱:[email protected])。
    2.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到本单位庭院和“挂点帮扶”联系村植树。
    3.各乡镇到“美丽宜居示范点”、旅游景点、新农村建设点、圩镇或乡村风景林建设点植树。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开展植树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的具体行动,对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打造全域旅游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积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参加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精心准备,有序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全县人民植绿、护绿、爱绿的积极性,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提前做好作业设计、整地挖穴、苗木采购调运等各项准备工作。县城管局要做好区县领导植树的场地整地和绿化苗木准备工作,确保造林绿化苗木成活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维持好区县领导集中植树期间龙翔大道延伸段的交通秩序;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植树工具的准备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区县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绿委办将对本次植树造林活动开展督查,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的单位给予通报。
    3.创新形式,确保成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安排,把植树与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点绿化、工业园区绿化、旅游景点绿化、乡村风景林建设等结合起来,选好植树地点,开展好植树活动。部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单位进行墙体绿化、屋顶绿化等。县林业局、县园林所要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植树质量,做到种植一片、绿化一片、成林一片,使植树点成为国土绿化的精品和亮点。每单位种植胸径2-4cm绿化苗木60株以上或绿化小苗600株以上。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填好《龙南县2020年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县绿委办。
    4.抓好宣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以开展新春植树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造林绿化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着力抓好“3.12”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活动,营造“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高我县全民绿化意识。

    附件:龙南县2020年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表

     关于开展2020年新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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